:::
上中區域內容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76921 號暨本局 110 年 3 月 31 日南市教專字第 1100429097 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致各級學校停課,影響認證教師參與研習、公開觀、授課、申請及繳交認證資料之期程,為顧及認證教師之權益,爰擬延長「107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及「108 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認證研習時數檢核期限一年,調整後各年度認證申請年限如附件。
三、原 109 學年度認證收件期程(原訂 110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不另更動,倘認證教師不及於前述期程送件,得於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辦理之增辦審查作業期程送交認證審查資料。
四、倘有認...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 110 年 5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51367 號函辦理。
二、配合行政院推動「向海致敬」政策,爰由國教署擬定旨揭參考指引,提供中小學進行親海體驗課程或活動時,教師能協助學生於行前檢核評估應具備之親海風險及危機處理知能,俾提升師生海洋安全教育及風險管理概念。
三、本指引分為近海(親近海岸周遭區域之淨灘、潮間帶觀察體驗、漁港或港埠觀光、海岸休閒遊憩等活動時參考)及進海(進入海域進行相關之游泳、浮潛、獨木舟等活動),並依據海岸環境及海域環境各分為三級,其面向包含自我身體狀況評估、物理防曬宣導、設備種類、危險生物辨識、保育區之規範與認識...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畢業生之數位學生證(學生卡),其優惠效期已設定各教育階段之畢業時間(學生畢業當年度之 10 月 31 日止),由學校自行決定是否要回收卡片。逾期後卡片仍可使用,惟將改以「臺南市市民卡一般卡」費率計費,相關說明如下:
(一)學生卡過前揭效期後,即轉為非記名卡,遺失時將無法辦理掛失並退還餘額。若已開通一卡通功能者欲享有記名及掛失後退還票卡餘額服務,可至一卡通公司官網進行普通卡記名申請(網址: https://www.i-pass.com.tw/Miss ;路徑指引:一卡通官網→顧客服務→普通卡記名)。
(二)學生卡因無法確認其戶籍,故過畢業效期後搭乘本市市區公車及幹支線公車以「臺南市市民卡一... 觀看完整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