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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項到府團體施測相關事項如下:
(一)永華場次:
1、測驗日期: 106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 14 時至 16 時 30 分,並請於當日 13 時 30 分前到達測驗試場。
2、測驗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0 樓東側禮堂。
3、報名期限自 106 年 3 月 24 日起至 4 月 24 日止。
4、考試通知單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發送通知考生,應考資訊自本年 5 月 11 日起開放查詢,成績單預定於本年 6 月 9 日寄發。
(二)東興場次:
1、測驗日期: 106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 14 時至 16 時 30 分,並請於當日 13 時 30 分前到達測驗試場。
2、測驗地點:本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 5 樓禮堂(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 163 號)。
3、報名期限...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3 月 7 日臺教文(六)字第 1060026998 號函辦理。
二、各校商借期間自 106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為期一年),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詳列於簡章,請自行參閱。
三、另有關海外臺灣學校商借教師之其他相關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一)依據「海外臺灣學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實施要點」規定,商借教師商借期間之待遇福利、保險及退休撫卹,由教育部一次撥付原服務學校;惟原服務學校商借期間聘任代理教師之費用,由原服務學校經費自行負擔,不得向本局請撥。
(二)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 7 點第 2 項第 3 款規定略以,教師商借...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自行研究評審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二、 106 年度自行研究計畫各階段辦理期程:
(一)第一階段:查填「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 106 年度自行研究計畫項目表」,經主管核章後於 106 年 4 月 10 日前函送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據以提報研究計畫。
(二)第二階段:各提報自行研究計畫之機關學校,應於 106 年 10 月 10 日前將已完成之研究報告 1 式 10 份及電子檔 1 份函送本府辦理評審,逾期則併入下年度自行研究評審作業。
三、自行研究報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請依作業要點規定格式撰寫,內容應包含:研究主旨及背景說明、相關研究、文獻之探討、研究方法、研究發現及結論與建議...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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