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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教育實施條例」第 21條辦理。
二、檢附附件:個案輔導訪視自評表及團體輔導訪視自評表。
三、請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設籍學生或團體之學校,轉知家長或團體代表下載自評表填寫,並於 106年 3 月 28 日(星期一)前送至設籍學校,設籍學校彙整後請於 3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寄(送)至承辦學校-官田區隆田國小(72041 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 127 號)。
四、自評表下載方式:
(一)請設籍學校提供下載。
(二)請至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http://nonschool.tn.edu.tw/)文件下載區下載。
五、本案聯絡人:隆田國小 陳義文主任,電話: 5791047#830,網電: 208040 。
教育局王建堯調用教師,電話: 2991111#8334,網電: 99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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