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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06 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
理。
二、為宣導及推廣旨揭方案之實施成效,表揚本市推動補救教
學之團隊、教師教學典範及學生學習楷模,特辦理旨揭評
選,期能肯定各校推動補救教學團隊及師生,持續投注教
育愛與專業教學知能,增強學生努力向上學習動機,確保
學生基本學力。
三、本案評選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賽組別及資格:
1、績優教學團隊:
(1)本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本方案之教學團隊,且具績優
事實,足以作為其他教學團隊之楷模。
(2)教學團隊成員須為且符合下列條件:
甲、本方案規定之授課教師及行政人員且須實際參與
及支持教學團隊運作者。
乙、 105 年 2 月至 107 年 1 月從事補救教學至少 3 期,且 1
05 學年度至少參加 2 期者。
2、教師教學典範:
(1)擔任本方案教學教師,教學用心、活化且成效卓越
,足以成為其他教師學習對象者。
(2)教師教學典範須符合下列條件:
甲、本方案規定之授課教師資格者。
乙、 105 年 2 月至 107 年 1 月從事補救教學至少 3 期者,
且 105 學年度至少參加 2 期者。
3、學生學習楷模:
(1)接受本方案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且學習成效
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足以成為其他學生學習
對象者。
(2)學生學習楷模須符合下列條件:
甲、接受本方案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且學習成
效有進步(學生補救教學篩選測驗與成長測驗之
結果相較顯著進步,且於原班級學習表現亦見改
善者),持續努力精進,足以成為其他學生學習對
象者。
乙、 105 年 2 月至 107 年 1 月接受補救教學至少 3 期者,
且 105 學年度至少參加 2 期者。
(二)送件期程:請於 107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前備妥書面推薦
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式 3 份掛號寄至本市南化區西埔國
小教導處(地址:臺南市南化區西埔里 117 號)。
(三)評選方式:採書面評選,預計於 107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二)
公告得獎名單。
(四)獎勵方式:
1、績優教學團隊:
(1)國中組擇優核定優等 3 團隊,甲等 2 團隊;國小組擇
優核定優等 4 團隊,甲等 3 團隊。
(2)每一優等團隊頒發獎牌乙面,團隊每一成員嘉獎 2
次;每一甲等團隊頒發獎牌乙面,團隊每一成員嘉
獎 1 次。
2、教師教學典範:
(1)國中組擇優核定優等 3 名、甲等 4 名;國小組擇優核
定優等 4 名、甲等 5 名。
(2)獲優等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禮券 2,000 元;獲甲
等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禮券 1,500 元。
3、學生學習楷模:
(1)國中組擇優核定優等 3 名、甲等 4 名;國小組擇優核
定優等 4 名、甲等 5 名。
(2)獲優等學生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圖書禮券 2,000
元;獲甲等學生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圖書禮券 1,0
00 元。
(五)義務:
1、獲選為績優教學團隊優等、教師教學典範優等及學生
學習楷模優等者,需代表本市推薦參加「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
績優教學團隊複選」。
2、獲選為績優教學團隊優等、教師教學典範優等及學生
學習楷模優等者,依本市補救教學資源網站平臺檔案
格式需求,提供相關績優教學或學習檔案資料,無償
供教學現場瀏覽及下載使用。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
中學、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小部)、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