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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西港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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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18-04-18 | 點閱數: 1013

一、依據「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府 107 年模範公務人員核定本府秘書田玲瑚等 12 人(如名冊),其中並遴薦社會局科長楊瑞美、人事處專門委員陳秀月等 2 人參加行政院 107 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
三、上開人員由本府公開頒給獎狀乙幀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並給予公假五日,應自獲選之次日起六個月內請畢,獲獎人員事蹟請服務機關登載於人事資料。
四、冊列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即通知本府人事處;頒獎表揚時間、地點將另函通知。
五、檢附本府 107 年模範公務人員名冊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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