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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旨揭文件伍、重點措施供參
一、公務機密維護
- 宣導保密規定
機敏公文資料非經權責主管人員核准,不得隨意複製並攜出辦公處所,並要求所屬員工切勿將機敏公文存於隨身碟攜回家中辦理。
- 加強資安內控、內稽制度
針對可能發生文書保密疏漏環節,加強維護措施。保密通訊設備應實施檢核,機敏文件內容避免電子傳輸,以杜絕公務機密外洩情事發生。
- 強化資通安全管理
加強相關資安管制,嚴防駭客入侵竊密。機關學校應禁止使用點對點分享軟體(如:Foxy 、各式 BT 軟體、 eDonkey 、 eMule 等),並持續推動資安宣導及實行相關檢測,以提升機關學校同仁安全認知及警覺。
- 加強門禁管理
各機關學校應注意連續假日期間電腦機房門禁管制措施及監視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 嚴防公務員赴陸進修或參訪時遭有關單位騷擾情事
依據內政部訂定之「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 4 點規定,前項人員於返臺上班後一星期內,應填具「赴大陸地區返臺意見反映表」,並送交本室備查,俾利防範員工洩密情事發生。
二、機關安全維護
- 訂定安全實施計畫
各機關學校之秘書或總務單位,應評估自身安全狀況,訂定周全計畫或執行細項,強化機關安全維護。
- 預先檢查機關設施
各機關學校應於春安工作期間前,預先執行機關設施安全狀況檢查,期先前發掘潛存危安漏洞,迅謀改善。
- 列管偏僻地點與危險角落
利用機器建置,提高機關學校各角落視覺穿透性,除讓犯罪無所遁形,亦能有效遏止其發生。諸如: 偏遠科室、頂樓及其樓梯間、建築施工處等場所之安全管制措施;消防設施、監視系統、緊急求救鈴、火警警報系統、廣播設備及夜間感應照明燈之定期維護。
- 建立保全機制
各機關學校應加強門禁管理、檢視監視系統之範圍與清晰度,並請警衛(保全)人員加強值勤巡邏,對進出人士提高警覺,適時掌握危安線索,若發生重大危安事件,應立即採取因應措施,通報轄區警局及消防機關協助處理,並通報本局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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